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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:券商控股方须锁定5年

日期:08-06-20-06  来源:东方早报 (责任编辑:贾海滨) 字体:   (投递新闻)

   早报记者 忻尚伦

  入股券商的门槛再度提高。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对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的工作指引,规定券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锁定期长达5年,以避免短期投资套利、鼓励战略投资和长期投资,确保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相对稳定。

  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,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资或者受让股权的,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,其他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。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,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。

  之前,为了进行融资融券、直投等创新业务,券商掀起了一股如火如荼的增资潮。如按规定,提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,必须实现“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”;而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资金规模,也不得超过券商净资本的15%。连设立子公司,也必须符合“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”的硬指标。为了冲击上市合格线,各家券商的大股东都在近期对旗下券商进行了大规模增资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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